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院新增DSA应用项目 |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 | ******医院 | 报告表 | ******有限公司 | ******医院2号楼三层东侧原OP10手术室改建为DSA手术室、控制室及设备间,拟购置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DSA),该设备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根据《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2017)规定,拟安装的DSA设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为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DSA)曝光时产生的X射线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公众的辐射影响。通过防护墙、防护门、铅玻璃等对射线进行屏蔽,张贴电离辐射标志、设置门灯关联、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等措施杜绝对公众产生误照射;制定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