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5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7916870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447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校具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河东创业大道以东,东六路以南 |
建设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江西汉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0㎡,总建筑面积为15020㎡。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1.63%)。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2#厂房)、辅助工程(办公楼)、储运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5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1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20m3应急事故池、50m3初期雨水池)。项目以外购板材等为原料经裁板、封边、打孔工艺生产木料部件;以外购钢管、钢材等为原料,经切割、弯管、打孔、焊接、砂光抛丸、预脱脂、主脱脂、水洗、陶化、水洗、烘干、喷塑、固化、与自产木料部件组装、检测入库生产工艺,年产30万套学生课桌椅、10万套公寓床,合计年产40万套校具生产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预处理废水(水洗废水、脱脂废水、陶化废水等)和生活污水。预处理废水(水洗废水、脱脂废水、陶化废水等)经隔油+AO+絮凝沉淀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的生活污水达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石油类、氟化物、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一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后排入盱江。 废气主要为板材、钢材机加工产生的废气,板材封边产生的废气,喷塑废气、固化产生的废气、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等。项目在每台设备上方设集气罩,板材机加工产生的废气经支管收集与主管道相连由主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板材封边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三级活性炭处理,以上两股废气通过同1根26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标准限值;项目设一条喷塑流水线,2间喷塑房,喷塑房为密闭结构,钢材机加工产生的废气经支管收集后与主管道相连,由主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喷塑产生的废气通过微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两股废气通过同1根2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在烘道出风口设置管道连接,固化废气经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处理,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两股废气通过同1根26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标准,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标准限值;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管道收集、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2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无组织废气以2#厂房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木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回收粉尘、不合格品、炉渣、废活性炭、废机油、污泥及槽渣和生活垃圾。回收的塑粉回用于生产线;其他回收粉尘、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污泥及槽渣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