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工业液体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5-D-E01037C01)******有限公司批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有限公司工业液体盐采购项目(第二次)。
2.2项目预算:人民币1567.50万元(含税)。
2.3招标控制价:工业液体盐费用为人民币285.00元/吨(100%折盐)(到厂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4年用量:约55000吨(100%折盐),预计年用量仅为投标人提供参考,不代表招标人实际采购量,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发生的供货订单为准。
2.5服务期限:1年,或招标人办公地址搬迁后可终止合同。
2.6交货期:中标单位按招标人生产需求安排发货,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供货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电话、微信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将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验收。
2.7交货地点:卸货至招标人指定码头仓库场地。
2.8运输方式:供应商负责车船运输。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11中标单位家数:1家。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荣誉、业绩、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4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产品的供货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5年02月0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2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5.2 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3 报名、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5.4 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5 招标文件费用:
5.5.1 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5.5.2 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6 已成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8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投标文件递交对象为招标代理机构。
6.3递交方式(二选一):①开标当天现场递交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②提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8室、陈嘉芙******898。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采用邮递递交投标文件的,快递公司或邮政提供的签收记录不作送达依据,请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主动与招标代理联系人联系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送达,否则造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遗失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4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进行,欢迎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江海三路7号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项目招标师:沈银玲
项目主管:张鹏
项目负责人:陈嘉芙 ******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账 号:************037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7日